各相关平台负责人:
为了加强我校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学校应用型学科发展水平。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现启动协同创新平台考核工作。(其中第一、二批协同创新平台为阶段性考核,第三批协同创新平台为中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中旬,请平台负责人做好准备。答辩地点:奉贤校区。
二、考核内容
围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照各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目标及计划任务,开展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与协同企业开展的活动及合作的机构制度建设、体现团队整体服务能力的建设成果、项目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平台建设的特色亮点及成果增量、平台发展潜力等方面。
第一批及第二批协同创新平台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
第三批协同创新平台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三、考核形式
1.答辩。平台负责人进行15分钟的ppt汇报(包括平台企业相关负责人陈述企业联动情况3分钟),ppt内容主要围绕与协同企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的相关工作以及团队建设情况、项目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平台建设的特色亮点及成果增量、平台未来建设的规划、经费使用明细等。
2.实地考察。对考核材料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现场查看(包括到企业实地考察)部分协同平台运行情况。
四、考核结果
根据协同创新平台相关文件规定,综合考虑答辩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协同创新平台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后续平台建设支持的依据。
1.将相关协同创新平台的考核与其部门的绩效考核和重大执行力考核挂钩。
2.考核与平台级别的升降挂钩。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平台将给予暂缓资助或取消资助,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平台予以撤销,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平台将给予追加资助,或作为平台升级的参考指标,对撤销的平台负责人将取消后期承担平台负责人的资格。
五、需提交相关材料
各平台提交《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协同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表》。考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文档及答辩PPT于3月9日前发饶婷OA。未按期提交材料者学校将取消其平台答辩资格,未参加答辩或者取消答辩资格的平台,学校按考核结果不合格处理。考核表中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2017.1.1-2018.3.1。
六、其他
1.所有平台负责人必须参加考核评审会,听取其他平台答辩。
2.必须邀请企业平台相关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参加答辩。
联系人:饶婷
联系电话:60873666
学科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一、二批协同创新平台考核指标附件1:第一、二批协同创新平台考核指标.doc
附件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三批协同创新平台考核指标附件2:第三批协同创新平台考核指标.doc
附件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协同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表附件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协同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表.doc
科研成果附件.doc